(一)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或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二)机构所在地行政区房屋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五)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规划办公室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机构备案指引
1.《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管理的通知》(湘建房[2011]267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沙市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2]131号)。
1、初次备案:长沙市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2、有效期满后续证:申请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备案证到期前1个月内申请续证。
3、备案变更: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4、注销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一)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或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二)机构所在地行政区房屋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三)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进行信息系统录入和审核;
(4)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规划办公室。
(一)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或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二)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规划办公室。
4、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机构公章“本文件与原件一致”)
1、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机构需提交备案、续证材料
(一)《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备案申请表》或《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注:表格必须双面打印,总行、分行无需分别填写《长沙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经纪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正本,接受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领取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无需提供);
(4)投资者拥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如果房屋是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记录证明(领取原件复印件);
(五)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持有注册证书、执业证书的执业(执业)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1人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分支机构单独备案的,执业(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供查阅);
(八)注册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明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障证明(可接受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机构备案变更情况
(一)《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分公司)机构备案变更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正本,接受复印件);
(3)备案证明(领取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提供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加盖机构公章)。
3、房地产经纪(分)机构遗失备案证明的补发
(一)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机构遗失备案证明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正本,接受复印件);
(三)长沙市有编号的报纸刊登损失公告并提交报纸原件。
4.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机构的登记和注销
(一)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分)机构备案注销申请表;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领取正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备案证明(领取原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规划办公室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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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国外服务器--长沙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机构备案指引(长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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